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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國小校徽與校名:歡迎蒞臨淡水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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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

有關各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編制外教學人員,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及準用行政中立法規定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新北市政府109年8月24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09160610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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