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淡水國小校徽與校名:歡迎蒞臨淡水國小

校園主要選單

:::

活動宣導

:::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機關(構)依法聘用人員成績考核、獎懲等救濟案,仍循申訴、再申訴程序辦理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各機關(構)依法聘用人員成績考核、獎懲等救濟案,仍循申訴、再申訴程序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公保字第109106035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