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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國小校徽與校名:歡迎蒞臨淡水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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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函以,該院78年5月10日台七十八人政肆字第16763號函等6函,自109年11月13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行政院函以,該院78年5月10日台七十八人政肆字第16763號函等6函,自109年11月13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9年11月13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4511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行政院有關公營事業機構退撫管理事項函釋停止適用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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