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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國小校徽與校名:歡迎蒞臨淡水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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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函以,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併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疑義案,請查照轉知。

教育部函以,有關長期代理教師年資得否併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疑義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教育部109年12月2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170547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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