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及北區初賽修正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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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及北區初賽修正實施計畫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7月8日客會語字第11400053562號函
辦理。
二、客委會114年5月16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359號函所送旨揭
實施計畫之競賽申訴規則及申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申
訴時間點誤植為「各組競賽結束後1小時內提出」,應修正
為「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提出」;北區初賽實施計
畫併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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