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淡水國民小學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源班實施辦法+附件申請資料
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園網站

:::

活動宣導

:::

新北市淡水區淡水國民小學普通班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源班實施辦法+附件申請資料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三、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及輔導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為協助本校就讀普通班具有身心障礙、學習或情緒行為適應困難之學生,落實適性教育及教育均等之教育目標。

 二、提供特殊生依其個別需求獲得個別化教育,提升學習效能,發揮潛能,實現因材施教之理想。

參、服務對象及順序:身心障礙類別

 一、經本市鑑輔會議決需提供資源班服務者。

 二、未經鑑輔會轉介,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確有特殊教育需求者。

 三、經本校普通班、輔導室轉介學習或情緒行為適應上有嚴重困難,由本校校內篩選評估小組評估為疑似身心障礙,有特殊教育需求者。

肆、申請時間:上下學期末

伍、轉介程序:

 一、級任老師(或父母)平日觀察,經一段時間觀察及輔導後,發現學生有以下情況,請檢附第二項所列資料轉介特教組。

  1. 在學習潛能及學習成就表現較弱:

   (1)瑞文氏智力測驗(C.P.M或S.P.M.)百分等級P10以下。

   (2)國語方面有嚴重困難:如無法流暢朗讀該年級的課文或寫字有困難。

   (3)數學方面有嚴重困難:如基本數數、加、減、乘、除等基本運算有困難。

   (4)智力正常,但學科成就,如【國語、數學】成績長期為全班最後5%者。

  2. 行為問題或情緒問題:嚴重影響學習或人際關係。

  3. 家長或教師認為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 (註:已入資源班舊生不需再提出轉介。)

 二、向學年主任或特教組領取轉介資料表,填妥並備齊下列相關資料後交回:

  1. 家長同意書:學生家長同意孩子接受資源班的能力評估及未來部份時間進入資源班上課。

  2. 新北市淡水國小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請導師填寫

  3. 個案關懷A卡:經過輔導組轉介的資料 

  4. 學生輔導A.B卡(請教師上網填寫輔導卡,並將學生參加補救教學或課輔的起迄時間和成效,或針對問題行為的處理方式及過程等寫入,填寫後將統一由輔導組印出)

  5. 學籍成績紀錄表影本(統一由註冊組印出)

  6 身心障礙手冊或醫學評估報告:如果有請提供

  7.學校適應量表

  8 期中、期末考各科試卷(也能附上小考試卷,最好是訂正前的作業樣本,才能看出學生的作答表現)

  9.SNAP表(教師及家長填寫)(情緒有障礙者)

  10. 健檢表

  11. 戶口名簿

 三、評估小組個別評量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習成就及學習上的特殊需求。

 四、召開評估結果及入班輔導會議。

陸、本辦法經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瀏覽數: